市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 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6 14:5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836/2021-00294
- 发文日期
- 2021-08-16
- 公开日期
- 2021-08-16
- 文件编号
- 锡政发〔2021〕1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综合政务--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行政,措施,事务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 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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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20〕10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取消35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和下放28项行政权力事项的管理层级,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承接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对公布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无锡市人民政府文件审批。对公布承接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要抓紧做好工作衔接,规范行使程序,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提高服务效率。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明确监管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