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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务服务中心政事权限清单

发布时间:2021-06-29 09:4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36/2021-00223
发文日期
2021-06-29
公开日期
2021-06-29
文件编号
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综合政务--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行政,措施,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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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政务服务中心政事权限清单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无锡市政务服务中心为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一)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职责

  1.局党组负责领导中心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中心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2.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中心领导人员,按程序审核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拟聘用人选,指导中心开展人事管理工作。

  3.提出中心业务范围建议,根据中心工作需求,研究提出中心改革、体制机制调整、职责配置、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的动议方案。

  4审核中心章程监督中心按章程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审核中心法人年度报告并监督中心按规定实施信息公开

  5批准中心重大事项决策和重大资金使用监督中心依法实施审计

  6.督促指导中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指导、监督中心开展业务工作为中心正常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对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职责

  1落实党对中心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中心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

  2. 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内设机构负责人,规范干部人事管理。

  3.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中心在体制机制调整、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方面的建议方案,并对请示的事项开展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形成书面论证报告。

  4拟订中心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其职权、职责、人员配置与运作规则并组织实施

  5.落实中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中心职责

  

 

  

 

  

二、政事权限清单事项表

  

 

  事项类别

  

 

  政事权限关系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依据

  

 

  备注

  

党建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举办监督职责

  

 

  加强党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导

  

 

  1.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将党的建设要求写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章程,专章专款对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作出规定,对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和程序等加以明确。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2.统筹谋划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依纪依规加强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推动党建和业务联动式评价,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重视党建工作评议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

  4.定期开展市政务服务中心“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市政务服务中心自主管理职责

  

加强党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导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把握用人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做好组织考察、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对于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和重要业务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重大事项,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2.健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工作重要论述的机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改革发展问题的思路举措和破解工作难题的具体办法。

  

3.围绕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积极发挥党组织监督保障作用。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事项类别

  

 

  政事权限关系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依据

  

 

  备注

  

机构编制

  

 

  

市行政审批局举办监督职责

  

 

  1.请示机构编制事项

  2.机构编制年度报告

  

 

  1.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根据所属市政务服务中心需求,提出市政务服务中心改革、重大体制机制调整、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的动议方案。

  2.审核所属市政务服务中心请示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3.将所属市政务服务中心请示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统一以局党组名义,报市委编办。

  4.对所属市政务服务中心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情况,执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情况,以及市政务服务中心职责、机构、编制、职数的变化情况向市委编办书面报告。

  

 

  1.《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2.《无锡市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

  

 

  

市政务服务中心自主管理职责

  

1.请示机构编制事项

  

2.机构编制年度报告

  

1.在重大体制机制调整、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方面的建议方案。

  

2.对请示的事项开展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论证,并提供论证报告。

  

3.向市行政审批局报告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情况,执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情况。

  

 

  

 

  

干部人事

  

 

  

市行政审批局

  

举办监督职责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2.做好干部教育培训;

  

3.做好干部日常监督。

  

1.对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提出考核意见,研究推荐事业人员后备干部。

  

2.对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做好教育工作。

  

3.严格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抓好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纪律规矩教育,落实全覆盖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八小时外监督力度,增强提醒函询诫勉力度、持续抓好干部作风整顿,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惩处。

  

4.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经商办企业的管理监督。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市政务服务中心

  自主管理职责

  

 

  干部职工内部管理制度。

  

1.拟订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其职权、职责、人员配置与运作规则。

  

2.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内设机构负责人。

  

3.根据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日常表现对职工进行评价。

  

4.对单位职工年度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项类别

  

 

  政事权限关系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依据

  

 

  备注

  

收入分配

  

市行政审批局

  

举办监督职责

  

审核收入分配方案。

  

审核绩效工资等收入分配方案。

  

 

  

 

  

市政务服务中心

  

自主管理职责

  

拟订收入分配方案。

  

拟订绩效工资等收入分配方案。

  

 

  

 

  

财务资产

  

市行政审批局

  

举办监督职责

  

负责下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指导工作。

  

1.指导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2.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监管与绩效管理工作。

  

3.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财务资产

  

市政务服务中心

  

自主管理职责

  

负责制定本单位财物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管理工作。

  

3.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事项类别

  

 

  政事权限关系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依据

  

 

  备注

  

业务运行

  

市行政审批局

  

举办监督职责

  

对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指导和监督无锡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工作。

  

1.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相关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统计分析

  

2.对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联合评估勘测、踏勘、验收图纸审查

  

 

  

 

  

市政务服务中心

  

自主管理职责

  

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工作。

  

 

  1.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政务服务大厅及局机关信息化设备的运维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市行政审批局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评审评估、现场勘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工作。

  3.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市级工程建设项目的踏勘、验收、备案等工作。 

  4.承担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市级重大项目涉审事宜的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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