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4 16:1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36/2018-01751
发文日期
2019-09-24
公开日期
2019-09-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决算,财务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规划。

  2、负责行使市级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3、负责市级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管理和考核工作;牵头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办事流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监督、考核进驻部门和单位的审批服务;负责各服务窗口办件情况的督查、统计、分析;负责进驻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5、负责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及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和协调;牵头组织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评估、信用管理工作,协调交易平台的服务保障。

  6、负责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运行和管理;负责热线诉求件的交办、督办、协办工作;负责热线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反馈工作。

  7、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网的发展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市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综合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指导市(县)区、镇(街道)政务服务网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开展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8、负责受理和处置市政务服务相关投诉;为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提供保障。

  9、负责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指导和监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督查处与其合署办公)、审批一处、审批二处、审批三处、审批四处、审批五处(协调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热线管理处、信息处、组织人事处和机关党委。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政务服务信息网络中心和无锡市行政审批联合审图评估中心。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本级、无锡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列入决算)、无锡市政务服务信息网络中心和无锡市行政审批联合审图评估中心。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市行政审批局紧紧围绕“无锡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标杆、示范和领跑者”的目标定位,精准锁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形势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大胆打破“门槛式”审批,充分运用技术创新加强管理和服务,营造了更加便利创新创业的营商环境。

  1.“简”字当头,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坚持在简化流程、减轻企业负担上下功夫,为深入推进产业强市,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薪助力。做好行政权力行使“收优放”循环三步曲。围绕市场准入和建设投资两大领域划转的70项权力事项逐一编制服务指南和运行流程图,制定管理措施,保证行政权力有序运行;合并取消权力事项5项,取消证明材料181份,减少流程环节27个,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向江阴市县级集成改革试点赋权18项,向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链条赋权31项,有效激发了基层活力。通过行政权力行使的“集中、优化、下放”循环运作,实现相关领域行政许可由原来部门之间协调变为行政审批局内部流转,企业群众从“找多部门、办一件事”向“找一个局,办所有事”转变。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围绕涉及的17个许可事项实施分类管理,指导4家国家级开发区按照取消、备案、承诺告知、提高透明度、加强监管等5类管理方式简化流程,创新机制,创新实施证照联办制度,明确企业在申办营业执照的同时可一并办理18项许可事项。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清理并开放企业名称库,开通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查询比对服务,实现全市范围内冠本地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围绕破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繁杂、效率不高等问题,着力在“并、转、管、服”上抓攻坚。把可行性研究批复、初步设计审查、抗震设计审查、规划方案审查、绿建设计审查优化合并为投资项目“五合一”方案设计联合审批,审查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优化重大建设项目交评审查流程,压减审查时间3个工作日;对市政重点道桥工程项目涉及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概算调整等事项实施联合审查,压减时限三分之二以上;印发实施《无锡市进一步优化电力供应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推行超前服务、一站办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现全市10(20)千伏、400伏非居民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60和20个工作日内。

  2.“提”字统领,开展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坚持在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创新政务服务模式,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围绕“提质”,实施政务服务“纵横两向”改革。在纵向体系建设上,协助无锡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行政审批局,推动江阴高新技术开发区、临港新城开发区和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挂牌运行,指导各市(县)区按照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进行规范,目前,全市81家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已进行了规范统一,覆盖市、市(县)区、镇(街)、村(社区)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在横向体系建设上,我局先行试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统一编写审批服务标准化审查手册,明确申请材料清单和审查要点,加强前台受理人员培训,打破现有窗口布局,按照办事性质分设企业开办类、工程建设类、社会服务类等综合窗口统一对外服务,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审批新模式。围绕“提效”,推行“两代两全”服务。全面推行代办员和代理点服务制,指导市(县)区公布代办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健全覆盖市、市(县)区、镇(街)三级的代办服务体系;创新代理服务模式,推动全市61个邮政网点代为办理公安交管业务、商业银行代为办理电子营业执照,便利群众就近办事。实施“全方位服务”和“全口径服务”,在做好“守门服务”的同时,启动“推开我的窗,成全您的事”现场服务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赴各区现场服务,倾听群众呼声,服务民生关切;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推动市公安局交管业务便民服务点、市公共信用办事窗口、国家电网无锡分公司办事窗口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目前,共有681项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对外服务,占比达90%。围绕“提标”,完善“两套”制度规范。评先争优方面,修订完善《服务窗口评先评优实施办法》,在现场评议、短信评议、网上评议、行风评议、热线评议等综合评议的基础上,突出“负面清单、加分清单”,每季度评选出一批创新示范窗和服务排头兵,引导一线审批人员在本职岗位上争先创优。依法行政方面,出台《法律顾问选聘方案和工作规则》《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配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规范执法工作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则》《行政许可案卷管理办法和评分标准》等制度规范;加强争议处置法律风险管控,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协调工作的通知》,出台《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编制《行政争议处置流程图》,依法处置行政诉讼6件、行政复议12件、合同审查5件、疑难问题论证53次,做到了诉讼无败诉、复议无改变、审查无差错、答复无异议。

  3. “优”字为本,建成全覆盖“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坚持统一规划,严密组织,全力打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一张网”。目前,提前建成覆盖市、市(县)区、镇(街)、村(社区)四级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占比92.1%,移动热门应用接入量31个,中国政府网专题转发了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一是建设集约。实现市级1566项政务服务业务项、市(县)区级7102项业务项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集中进驻、应上尽上。组织市(县)区,指导镇(街)、村(社区)认领、维护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目前,全市81个镇(街)、1168个村(社区)共认领维护3968项镇级、28014项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31982个,并开通统一网上办事入口,初步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从查询到办理的“一网通办”。二是数据集中。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工作任务,印发实施《关于开展政务服务“疏堵解痛”百日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地各部门梳理堵点清单;采取统一认证、单点登录,政务服务资源汇聚,电子证照共享,人脸识别等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共协调解决群众办事堵点92个,基本完成梳堵任务。在省内率先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推动202.2万张照面信息和存量信息统一入库,539类证照批文可同步发放电子证照,基本涵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三是服务集聚。在2017年市本级和江阴市、宜兴市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已开设综合服务旗舰店的基础上,推动市辖区综合服务旗舰店全面上线,建成1+7旗舰店综合服务矩阵。加大APP移动端整合力度,市本级和江阴市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移动APP上率先开通旗舰店,提供热点事项“查缴办”服务;推动热门应用接入APP无锡站,社保、公积金、中考成绩、景区舒适度等惠民信息实时在线,医疗机构调剂使用审批等申办事项开通在线办理功能,通过对热点、高频、热门服务的统一归类、分类展示,打造属于群众自己的“政务淘宝”。整合不动产服务流程,推动不动产集成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打通“交易网签”“不动产登记”“金三税务”等信息系统,实现交易、税务、不动产、水电气等在线联合审核,做到整个交易过程申请人“一窗受理、一次见面、一小时办结”。四是管理集成。建成覆盖全市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先后与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省统一支付平台和市电子证照库进行对接,实现信息一次录用、数据多方共享。开通电子监察模块,对网上政务服务全过程实时监控和预警纠错;建成全市统一的“视联网”系统,实现对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全时段监察监控。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增设物联网服务功能,增配自主叫号机、双屏显示器和温湿度、PM2.5、噪音等感知设备,为优化服务环境和加强大厅管理提供了条件。开通政务服务指尖大厅微信公众号,打造一个集政务服务微咨询、行政审批微服务、公共资源微查询、政府热线微办事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让企业群众充分享受到“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的政务服务。

  4.“公”字立标,打造阳光透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实行全流程透明化管理,建设公平、公开、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强公平交易管理平台。在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国土资源、产权交易四大类业务深度整合的基础上,将水利工程招投标纳入进场交易范围,明确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流程及其职责分工,做好交易系统开发、评审专家管理和相关人员培训,目前,全市水利工程项目已全部按属地管理原则进场交易。按照“方便交易相对人”的要求,向条件成熟的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下放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权限,指导滨湖分中心于5月完成首例政府采购招评标,为全市推开提供了范例。优化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以公共资源交易全程在线为目标,在已实现建设工程、国土资源、国有产权全流程在线交易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政府采购和水利工程交易“不见面”,目前,水利工程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和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已上线运行,首个全流程水利工程施工类项目已于12月3日开标,首个全流程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已于12月17日完成开标。加强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将信用考核纳入工程招投标联动管理,8月份,发出省内首张综合运用ABC 法、入围法、信用法、招标人清标法综合评标产生的训练场地建设中标通知书;9月份,我市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评标正式启用经济、技术、信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或信用、经济“二合一”评标,不再直接将投标人经历、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因素,有力促进建筑企业诚信经营。三是打造公正执法监督平台。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招标人(出让人)、投标人(竞买人)、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交易机构等五类机构和人员的业务操守和行为准则,逐步构建起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纲的风险防控机制。规范交易保证金管理,制定招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完成专用账户开设,目前,保证金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并与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实现对接,实现履约保证金代收代退、集中管理、全程保密,推动形成诚信交易的良好氛围。

  5.“联”字互通,提升12345政府热线响应能力。坚持整合服务资源,规范服务流程,加快把12345政府热线打造成为“协同办事的服务平台、提高效能的监督平台、大数据运用的分析平台、为重大决策提供服务的创新平台”。一是服务联动,提升全媒体办事能力。加强政府热线“融平台”建设,融合服务,推动12345政府热线与12388纪检监察热线、12338妇女维权热线深度融合,实现纪检监察、妇女维权专线全天候24小时在线服务;推动12345政府热线与文明城市创建、河长制等工作深度融合,建立“12345+河长制”监督平台,开通文明创建直通车微信受理平台实时办理群众诉求。融合功能,在开通电话、网络、短信、传真、邮件等受理渠道的基础上,推出微信实时互动平台,设置专席与群众在线交流,办复微信工单2639条。融合公众,开展政府热线“市民开放日”活动,主动与《作风面对面》《直通937》等节目开展合作播报,形成市民群众、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在线办理机制,有效解决热点诉求387条。二是处置联想,开展全视野数据分析。全面提升12345政府热线大数据分析和处置能力,升级大数据政情民意系统,对今年以来实时汇聚的17.4万条工单信息开展分析监测,形成办理热点词汇和关键词。实施大数据预警,对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反复比对,分析查实全市热点事件并动态排名,及时通报处置部门和单位,今年以来,共协调处置“华府庄园燃气无法正常使用”等突发性情况和苗头性事件6起,力争将社会不安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编制大数据分析报告,共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文明城市创建市民诉求大数据分析等17篇建议报告,获市领导多次批示肯定,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难题。三是解忧联心,推动全方位解决难题。印发实施新修订的《无锡市12345政府公共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办理范围、办理环节和考核要求,实现服务咨询和投诉建议类诉求办结时限提速至3和5个工作日以内,并建立群众提问、部门答复、热线回访的办理机制。将12345作为全市政务服务的“总客服”,为企业群众提供一个咨询、建言、评价“不见面审批(服务)”的通道,对“一号答”收集归类的18个疑难工单提请市政府召开协调会,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部门,现已基本处置完毕;拓展“一号答”应用场景,将进驻部门服务电话与“一号答”进行关联,形成简单诉求由12345话务员直接答复,复杂诉求由“群众、服务代表、话务员”三方通话协调解决的办事新模式;目前,“一号答”共答复各类诉求3170件,有力增强了企业群众的获得感。

  第二部分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737.1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1.03万元,增长  17.29%。其中:

  (一)收入总计3737.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37.17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881.95万元,增长30.89%。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构改革,机构职能扩大、编制增加、人数增多和新增二个下属事业单位,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二期平台建设投资。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41.69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依据政策规定我局下属差额事业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列入局决算汇总。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3737.1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57.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务服务信息网络中心和市行政审批联合审图评估中心保障机构(单位)运行,开展业务活动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40.75万元,增长19.20%。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构改革,机构职能扩大、编制增加、人数增多和新增二个下属事业单位,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二期平台建设投资。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类经费投入。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务服务信息网络中心和市行政审批联合审图评估中心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5.14万元,减少18.23%,主要原因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没有列入决算和取消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 住房保障(类)支出311.7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务服务信息网络中心和市行政审批联合审图评估中心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7.42万元,增长17.94%。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构改革,机构职能扩大、编制增加、人数增多和新增二个下属事业单位和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缴纳基数提高。

  5.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本年收入合计373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7.17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本年支出合计373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8.33万元,占64.18%;项目支出1338.84万元,占35.82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737.1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693.72万元,增长22.79%。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构改革,机构职能扩大、编制增加、人数增多和新增二个下属事业单位,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二期平台建设投资。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73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3.72万元,增长22.79 %。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构改革,机构职能扩大、编制增加、人数增多和新增二个下属事业单位,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二期平台建设投资。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818.69万元,支出决算为373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4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构改革,机构职能扩大、编制增加、人数增多和新增二个下属事业单位,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二期平台建设投资。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04.34万元,支出决算为1852.1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8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构改革,机构职能扩大、编制增加、人数增多。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37.50万元,支出决算为715.6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机构职能的扩大,年中相应增加了审批服务专项经费、法律顾问费、不动产集成服务平台建设费、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费等。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6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二个下属事业单位。

  4.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3.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续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二期平台和为新增的事业单位购置办公设备等。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4.26万元,支出决算为5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构改革,机构职能扩大、编制增加、人数增多。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9万元,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二个下属事业单位。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9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9.9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构改革,机构职能扩大、编制增加、人数增多和新增二个下属事业单位以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提高。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31.76 万元,支出决算为14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构改革,机构职能扩大、编制增加、人数增多和新增二个下属事业单位以及提租补贴基数提高。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1.53 万元,支出决算为5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构改革,机构职能扩大、编制增加、人数增多和新增二个下属事业单位以及购房补贴基数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8.3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15.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7.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3.72万元,增长22.79%。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构改革,机构职能扩大、编制增加、人数增多和新增二个下属事业单位,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二期平台建设投资。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8.69万元,支出决算为373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05.4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机构改革,机构职能扩大、编制增加、人数增多和新增二个下属事业单位,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二期平台建设投资。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8.3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15.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0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0.2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86%;公务接待费支出5.8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6.8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3.07万元,完成预算的  48.23 %,比上年决算增加9.1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经批准4人次出国(境)考察学习,其中3人次到欧洲考察、1人次赴台,2017年2人次赴台,费用较往年相应增多;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出国考察计划,取消1人次出国计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机票、境外住宿费、境外城市间交通费以及签证等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预算安排,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本单位无保留车辆,无年度购车计划。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79万元,完成预算的24.91%,比上年决算减少1.31万元,主要原因为下属事业单位车改,2018年局下属所有事业单位只保留公务用车1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进行车改,不符合保留条件的车辆一律取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油和维修保养。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5.83万元,完成预算的78.26%,比上年决算增加0.51万元,主要原因为审批制度改革,来单位考察交流的市外人员略有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改变用餐方式,严格控制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以自助餐为主,实际接待批次略低于年初预算计划。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83万元,接待570批次,1915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市外来我局考察交流学习人员、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误餐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2018年均无会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全年会议集中安排在市民中心召开,无经费支出。2018 年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8.01万元,完成预算的8.24%,比上年决算增加0.92万元,主要原因为编制人数增加,参加培训人员相应地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外出培训计划,尽量依托市民中心和局办公场地落实培训工作。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1个,组织培训215人次。主要为政务服务专题培训、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公务员能力提升培训和业务部门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45万元,比2017年增加98.43万元,增长136.67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局本级编制人数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7.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8.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38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现场踏勘使用;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业运行:是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十三、行政单位医疗: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四、事业单位医疗: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五、住房公积金: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提租补贴:是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七、购房补贴:是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