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专栏 / 拟批准公示

2022年9月23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2-09-23 08:5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年产5000吨特种纤维、3000吨特种纤维制品新建项目

无锡市高新区新洲路15号

无锡盛烨特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柯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分别租赁无锡圻通实业有限公司的厂房7300平方米、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的厂房4050平方米,厂房均位于无锡市高新区新洲路15号,建设年产5000吨特种纤维、3000吨特种纤维制品新建项目(5000吨特种纤维中的2000吨直接作为产品销售,其余3000吨作为公司生产特种纤维制品的原料)。

本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1)废气:本项目的干燥废气、熔融废气、纺丝废气、上油废气、煅烧废气等通过水喷淋+过滤网箱过滤+静电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8米高排气筒FQ1排放;加弹废气、成棒废气通过过滤网箱过滤+湿式静电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8米高排气筒FQ2排放。(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与冷却塔排污水及纯水制备废水接管进入新城水处理厂。(3)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固废均不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公开时间:2022923~20229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