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 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8-16 14:50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20〕10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取消35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和下放28项行政权力事项的管理层级,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承接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对公布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无锡市人民政府文件审批。对公布承接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要抓紧做好工作衔接,规范行使程序,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提高服务效率。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明确监管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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