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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沈某不服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4-06 13:5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申请人:沈某

  被申请人: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

  申请人沈某对被申请人2020年12月8日作出的锡滨行审公复【2020】第003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不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2月7日依法受理。2021年4月2日,本机关收到了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的书面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准予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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