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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电子行政许可案卷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23 16:4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36/2020-00388
发文日期
2020-11-23
公开日期
2020-11-2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综合政务--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行政,措施,事务
文件链接
内容概述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电子行政许可案卷管理办法(试行)》制度解读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一、出台背景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和省先后印发了多份政策文件,对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电子行政许可档案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明确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以电子形式归档并向档案部门移交。《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要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当为行政机关和申请人提供统一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服务。

  从全国来看,目前浙江省、上海市、青岛市先后出台了关于政务服务类电子档案管理的地方性规定,我省尚未有相关的地方性规定出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电子行政许可案卷管理的部署要求,有效规范网上审批行为,提升电子案卷质量,更好地保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一窗受理”和“不见面审批”改革,市行政审批局制定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电子行政许可案卷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相关概念、职责分工,确定了电子行政许可案卷归档和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分类、分步实施、同等效力、安全可靠、共享便利的原则。第二章对电子行政许可材料的收集与归档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材料收集范围、收集要求以及案卷归档的规范化格式。第三章对电子行政许可案卷的管理与利用作了详细规定,明确管理责任,对电子案卷的利用要形成日志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修改程序,对电子案卷确有错漏需要更正的,通过三级审核保证档案严肃性、合法性、完整性;区分利用权限,明确局工作人员范围与权限设定、外来人员查询程序以及相关禁止性规定。第四章规定了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评查要求。第五章明确了《管理办法》与局《行政许可案卷管理办法》的适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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