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政务服务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打赢疫情阻击战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2-17 09:3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836/2020-00073
- 发文日期
- 2020-02-17
- 公开日期
- 2020-02-1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综合政务--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行政,措施,事务
- 内容概述
- 《优化政务服务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打赢疫情阻击战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2月15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出台优先做好防疫相关企业审批服务、全面开通复工复产企业审批绿色通道、大力推广承诺审批和容缺办理等十项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期间,为有需求和能力增加或转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提供全程登记指导,实行容缺受理,实现当场办结;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帮助企业尽快取得隔离衣、医用帽等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资质,让企业尽快投入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利用政务服务大厅事项集中办理优势,统筹协调公安、交通等涉及疫情防控领域的审批服务。
引导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无锡分厅、无锡综合服务旗舰店、APP无锡站等网上途径办理业务,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相关审批服务。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件事”改革,简化优化企业审批流程,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简化劳务派遣许可、药品药械许可等审批的现场勘查程序,采取信用承诺、视频检查、远程核验等方式进行。对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到期,但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前来办理延期的企业,承诺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提前登记,适当延期,确保企业正常复工复产。允许复工复产企业先行通过邮件、传真等形式提交材料,再通过邮寄等方式补正办理。
此外,还有持续开展复工复产重大项目服务“成全行动”,不断加大简政放权,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快速高效做好股权出质登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精简优化复工复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畅通运行企业复工复产求助专线,持续优化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减免或缓交相关交易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