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来源: 时间:2018-07-23 16:16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服务对象 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无锡户籍人员,其在外地的子女(包括未婚、已婚的)可以投靠落户(投靠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以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 办理机构 市区为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江阴、宜兴为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事依据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的通知 锡政发〔2017〕159号 办理程序 市区:申请人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受理审核后,下发准迁证;江阴(宜兴):申请人至落户地派出所递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受理后报江阴(宜兴)市局审核,由江阴(宜兴)市局核发准迁证,申请人至派出所领取准迁证。 申报材料 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不包括租赁住宅)、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 收费标准依据 办理时限 材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咨询电话 82222133(白天)、82222136(夜间)、江阴:86826152、宜兴:87977193 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