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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来源: 时间:2018-07-23 16:16 [ ]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服务对象

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无锡户籍人员,其在外地的子女(包括未婚、已婚的)可以投靠落户(投靠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以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

办理机构

市区为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江阴、宜兴为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事依据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的通知 锡政发〔2017〕159号

办理程序

市区:申请人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受理审核后,下发准迁证;江阴(宜兴):申请人至落户地派出所递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受理后报江阴(宜兴)市局审核,由江阴(宜兴)市局核发准迁证,申请人至派出所领取准迁证。

申报材料

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不包括租赁住宅)、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

收费标准依据

 

办理时限

材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咨询电话

82222133(白天)、82222136(夜间)、江阴:86826152、宜兴:87977193

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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