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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人员异地就医办理

发布时间:2018-07-23 15:3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一)办理人群

   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6个月以上)居住外地工作或生活,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二)办理手续

  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并填写《无锡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工作)人员申请表》(可在无锡市社保中心网站下载),到市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手续。

  (三)待遇政策

  1.办理了省内或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其省卡只能在备案地联网医院使用,而在参保地(无锡市)不能同时使用。

  2.办理了大市一卡通备案的参保人员,其省卡可在无锡大市范围内的备案地联网医院使用,同时还可在参保地继续使用。

  3.目前,大市一卡通和省内异地就医办理人员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在备案地联网医院直接刷卡结算,如涉及到约定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待遇的,则不可直接划卡结算(如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此类待遇产生医疗费用仍采用原办法结算或报销。

  根据人社部规范要求,目前跨省异地就医只有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刷卡直接结算。此外,所有异地就医人员在备案就医地的零售药店暂不能结算。

  4.无锡市参保人员在大市范围内和省内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完全按照无锡市相关医保政策执行;跨省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无锡市相关医保政策。

  (四)注意事项

  1.无锡市参保人员办理了省内或跨省异地就医后,需变更异地居住地或返回无锡市居住的,可在办理登记手续六个月后,到无锡市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或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2.登记了大市一卡通的参保人员,不能再申请办理省内异地就医或跨省异地就医。如需办理,可取消大市一卡通后再申请。

  3.如登记备案后现金就医的,回无锡按我市相关医保目录及支付标准报销。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截止至次年6月底结清,逾期不予报销。

  4.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医院名单方面,目前江苏省内所有市、县、区都与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共计1266家。具体名录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进行查询或咨询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

  5.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院名单方面,截至2月28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接入国家平台,开通了8773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联网结算的地区和医疗机构名单可登陆人社部官网(http://si.12333.gov.cn)查询或向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6.目前,大市一卡通社会保障自助一体机、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和微信客户端的个人自助登记模式已经全面开通,无锡市区参保人员无需前往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自助办理:

  (1)“无锡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在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人社”或者扫描二维码添加该平台,进入公众号后,在“微人社”模块中选择“社保查询”,首次登录需实名注册,已注册可直接输入身份证、密码登录,登录成功后,即可在“医疗保险”条目中选择“大市一卡通”自助办理;

  (2)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在大厅首页注册登录后,在个人办事—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模块下,选择“大市一卡通”自助办理;

  (3)社会保障自助一体机。参保人员可通过设置在各区社保办事处、街道人社所、社区(村)的社会保障自助一体机,通过读取“省卡”或公民身份证后,在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大市一卡通模块下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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