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便民问答

关于门特,门慢

发布时间:2018-05-23 15:2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参保人患病经市级医疗机构的授权医生鉴定,经医院医保办(医务科)确认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在鉴定医院医保办或社保大病专管员处登记,并可直接约定就医医疗机构(本院或其他医院)。

  (一)参保职工患有以下病种(治疗和药物):

  1.门诊特殊病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含抗激素治疗);肾功能衰竭:人工肾透析滤过(含腹透);器官移植:抗排异;丙型肝炎:抗病毒;血友病。

  2.门诊慢性病(药物)

  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森氏病;脑中风后遗症(含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气管炎(含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含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参保居民患有以下病种(治疗和药物):

  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丙型肝炎;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

  (三)登记好了怎么看病?

  疾病登记后,参保人选择一家医疗机构(约定医院)就医(门诊配药或治疗),如遇到约定医院不能提供医疗服务(如大型检查或特殊治疗)时,由约定医院同意,可院外购药、治疗或检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约定医院结报。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