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日期----新参保
发布时间:2018-05-23 15:0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新参保用人单位职工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办理登记、参保手续、足额缴费并到账之日的第二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到账,是指到设在市财政专户的社会保险基金的专有账号,入账之日起算,不是单位办理参保缴费的手续的日子。
举例:新职工小王2017年10月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当月就为其办理了参保手续,并在11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中心于同月收到款项,那么,小王就可以从12月起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举例:新职工小李2017年9月入职,但单位当月未办理参保手续,于11月为其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社会保险费于12月到账,那么,小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起始月就为2018年1月。其后,单位为其补缴了2017年9月到10月的社会保险费,那么,小李的参保年限从2017年9月开始计算,但其医保待遇享受的起始时间仍是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