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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证照联办登记制度解读

发布时间:2018-04-28 12:1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36/2018-01286
发文日期
2018-04-28
公开日期
2018-04-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综合政务--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行政,措施,事务
文件链接
内容概述
证照联办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提出的“鼓励地方开展证照联办”的工作要求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先后出台《无锡市实行证照联办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证照联办第二批目录的通知》,决定在我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实行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的证照联办登记制度。

  证照联办制度,是指将营业执照与执照后置审批项目中的经营许可交由专门的“证照联办”服务窗口统一受理,最终实现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件同时收件、同步审批、证照统发。服务对象只需在一个窗口办理收件手续,不仅节约了时间,还省去了重复提交材料的繁琐。

  第一批证照联办事项目录包括: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核准。

  第二批证照联办事项目录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非专业性运输企业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机构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许可;内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许可;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港口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附件:1.无锡市实行证照联办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pdf;

   2.证照联办第二批目录的通知.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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