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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2-07 09:5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36/2018-00014
发文日期
2018-02-07
公开日期
2018-02-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预算,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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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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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规划。

2、负责行使市级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3、负责市级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管理和考核工作;牵头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办事流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监督、考核进驻部门和单位的审批服务;负责各服务窗口办件情况的督查、统计、分析;负责进驻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5、负责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及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和协调;牵头组织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评估、信用管理工作,协调交易平台的服务保障。

6、负责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运行和管理;负责热线诉求件的交办、督办、协办工作;负责热线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反馈工作。

7、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网的发展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市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综合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指导市(县)区、镇(街道)政务服务网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开展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8、负责受理和处置市政务服务相关投诉;为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提供保障。

9、负责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指导和监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督查处与其合署办公)、审批一处、审批二处、审批三处、审批四处、审批五处(协调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热线管理处、信息处、组织人事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本级、无锡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充分发挥集中审批体制优势,不断提高集中审批便利化水平。一是做好行政权力“承接、优化、下放”循环三部曲。全面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做好相对集中行政权力事项的“接、管、放”。在权力承接上,要制定衔接方案和管理措施,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权力优化上,要调整优化流程环节和运行机制,确保承接权力接得住、管得好、效率高、服务优。在权力下放上,要加大放权力度,除国家和省规定由市级审批的事项外,均按照扁平化、便利化、规范化原则,实行“协同、联动、全链条”下放,减少管理层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扩面升级。会同市编办梳理形成第二批、第三批划转的权力事项清单,按照“简政便民、流程闭环、市县一致”的原则,重点推动“竣工验收类”、“全程网办类”行政权力事项的划转和统一行使。三是推动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江阴市高新区等6家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探索实施证照联办制度,全面实施好“多证合一”改革和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加快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四是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大力简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手续,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系统整合和流程再造。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最大限度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2.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作进程。坚持以群众需求为中心,用户体验为导向,高标准打造方便快捷、群众满意的网上办事平台,重点在全市政务服务网的“建、管、用”上下功夫:一是在“建”的方面——要完善系统功能。按照全流程网上办理标准,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能力,年内力争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占比达到80%以上。推动政务服务网向镇村延伸,建立覆盖全市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二是在“管”的方面——要推动数据归集。按照“内容一致、编号统一、报送实时”的目标,加快对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切实做到电子证照(批文)、办件业务数据、EMS邮寄信息“地区、部门、业务种类”全覆盖。三是在“用”的方面——要优化用户体验。要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联系的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更多地集聚到无锡综合服务旗舰店和APP无锡站,为企业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政务服务”。

3.加快建设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推进市、市(县)区、镇(街)政务服务品牌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统一全市政务服务“建设标准、形象标识、服务规范、运行机制”,促进全市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二是打造政务服务“一窗受理”综合柜台。学习借鉴广东、浙江等地先进经验,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改革目标,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综合柜台建设。三是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对照省“三级四同”库事项清单,组织各进驻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再集中,真正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四是健全依法依规审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适应行政审批局高效有序运行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实行依法依规审批,最大限度取消自由裁量权;制定出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程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和预案,不断提高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五是探索建立网上办事和网上督查工作制度。提请市政府制定出台《无锡市网上办事管理办法》,倡导“网办优先”,规范网上办事行为,提高网上办事效率。研究制定“互联网+政务服务”督查实施办法。

4.加快优化“3550”简政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发挥集中高效审批体制优势,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全面实施“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全程督导”的工作方针。在“一窗受理”上要推行综合柜员制,对划转的审批事项,形成统一“接件、受理、派单、告知”规范化标准化机制;在“信息共享”上要对划转事项进行二次流程再造,并用信息化手段予以固化;在“并联审批”上要全面推开联合审图、联合评估、联合踏勘、联合测试、联合验收等协同机制;在“全程督导”上要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同步推送到业务主管部门,实现“一批就管,审管同步”。二是全面推开代办员审批服务制。制定出台覆盖市、市(县)区、镇(街)三级的审批项目代办服务制,公布代办服务目录清单,建立健全代办员工作队伍,为企业投资提供全程无偿代办服务。三是全面推行简易事项代理点服务制。制定出台简易事项代理点工作制,探索对“企业注册开业”、“申领不动产权证”等审批(服务)事项,形成“政务服务网点代为受理反馈、政府部门网上审批”的办事新模式,让企业群众就近能办,随来随办,立等可办,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5.加快实现交易平台一体运行。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改革要求,全面提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和管理水平。一是推进交易平台一体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市(县)区组建行政审批局为契机,推动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纳入同级行政审批局统一归口管理,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运行”五到位。二是实行信息平台一体化运用。做好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业务系统和监督管理平台的优化和升级,推动全流程电子化,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管和预警。鼓励电子交易系统市场化竞争,支持市场主体建立的各类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技术规范接入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对外提供服务。三是加强规则机制一体化实施。统一“信息发布、CA认证、专家使用、信用管理、服务标准、数据管理、场地管理”等工作机制,形成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和现场服务规范。

6.加快提升政府热线响应能力。立足“利企便民”,不断挖掘服务需求,改善服务体验,推动12345平台一体化建设。一是建立全口径服务体系。制定出台“全市12345在线平台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各市(县)区12345工作职能纳入行政审批局统一管理,推动其他类非紧急求助热线的整合融合联合,加快把12345政府热线打造成为“协同办事的服务平台、检验效能的监督平台、大数据运用的分析平台、决策服务的创新平台”。二是提升全媒体办事能力。围绕提升“服务满意度”,优化工单办理流程,缩短工单处置时限,并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设立在线咨询专家库,建立健全服务工单办理延时审核和敏感诉求权威处置机制。三是开展全流程数据分析。升级大数据政情民意分析系统,做好与纵向、横向部门之间的数据对接,强化对服务数据的关联分析、深度开发和综合应用。四是做好全方位增值服务。继续梳理“群众提问频繁、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热点知识,通过“中国无锡”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同步公开。拓展政府热线服务功能,推动政府热线与纪检监察、文明创建、扶贫助困、大走访等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政府热线一体化服务水平。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2018年全口径部门预算的批复》(锡财预〔2018〕6号)填列。)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318.69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72.7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列入预算; 12345热线增加服务人员;局本级机构编制调整,增加政务大厅运行费和新增政务服务宣传费、业务培训费。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预算156万元、提租补贴增加59万元、12345热线外包费增加100.50万元、政务大厅运行费增加15万元、新增政务服务宣传费30万元、业务培训费30万元。退休人员养老金比去年预算减少18万元。

(一)收入预算总计2318.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818.6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818.6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9.99 万元,减少 4.21%。主要原因是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起不再列入财政预算。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0 %。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2.75万元,增长958.20%。主要原因是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起不再列入财政预算,收入全部来自本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

(二)支出预算总计 2318.6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4.42万元,主要用于市行政审批局机关保障政务大厅开展行政审批服务、12345热线运行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等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91.85万元,增长17.8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列入预算; 12345热线增加服务人员;局本级机构编制调整,增加政务大厅运行费和新增政务服务宣传费、业务培训费。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0 %。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567.9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9.64万元,增长14.5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列入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750.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3.11 万元,增长29.96%。主要原因是12345热线增加服务人员;局本级机构编制调整,增加政务大厅运行费和新增政务服务宣传费、业务培训费。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318.69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8.69万元,占78%;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500 万元,占 22 %;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318.69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567.93 万元,占 68 %;

项目支出 750.75 万元,占 32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818.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9.99万元,减少4.21 %。主要原因是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起不再列入财政预算。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818.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4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99万元,减少4.21 %。主要原因是是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起不再列入财政预算。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1503.12万元

1.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04.34万元,占60.16%,与上年相比增加177.60万元,增长24.4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列入2018年预算。

2.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37.50万元,占35.76%,与上年相比增加175.10万元,增加48.32%,主要原因是12345热线增加服务人员;局本级机构编制调整,增加政务大厅运行费和新增政务服务宣传费、业务培训费。

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61.29万元,占21.25%,与上年相比减少342.19万元,减少84.81%,主要是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起不再列入财政预算。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45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4.26万元,占94.45%,与上年相比减少25.16万元,减少31.68%,主要原因是2018年取消公务员补充医疗预算。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19万元,占5.55%,与上年相比减少19.24万元,减少85.78%,主要是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起不再列入财政预算。

(三)住房保障支出258.11万元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4.82万元,占36.74%,与上年相比减少12.44万元,减少11.60%,主要原因是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起不再列入财政预算。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31.76万元,占51.05%,与上年相比增加60.94万元,增长86.05%,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31.53万元, 占1.76%,与上年相比减少1.90万元,减少5.6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17.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97.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0.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支出1818.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43%。与上年相比,减少79.99万元,减少4.21%。主要原因是是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起不再列入财政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818.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97.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0.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7.1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9.2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2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4.48 %;公务接待费支出7.4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6.2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27.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23.2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调整和审批制度改革,计划出国(境)考察的批次人数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1.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1.2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7.4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2.2 万元,主要原因是招投标业务量增大,餐费涨价,评委误餐费相应增加。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调整参会人数增加。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97.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6.92万元,主要原因是局本级行政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扩大,人员业务培训内容增多,培训经费由举办单位负责。培训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展培训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20.6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7万元,增长1.9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增加,工会经费相应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5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41.6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8.4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业运行:是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三、住房公积金: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购房补贴:是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五、提租补贴是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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