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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能买卖外文出版物(包括在网上卖外国进口的正版书籍)吗?

发布时间:2018-01-31 16:3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1.从事销售外文出版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须得到相关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取得出版物批发或零售许可证。

  2.根据《关于促进出版物网络发行健康发展的通知》(新出字〔2010〕520号)相关条款,网上书店的设立依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办理与业务相适应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出版物进口业务,由依照本条例设立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经营;其中经营报纸、期刊进口业务的,须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指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进口业务;未经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纸、期刊进口业务。”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发行进口出版物的,须从依法设立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规定,即发行进口出版物的,必须从依法设立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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