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变更
来源: 时间:2017-11-15 10:34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服务对象: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 所需材料: 1、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变更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3、原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4、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交易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通过经纪机构上传合同的,应由经纪机构委托其代理人陪同办理。 2、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涉及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才能交易的,需提供补缴土地出让金证明。 4、如已申请转移、预告登记或法院查封等限制情形需先取消有关限制方可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核验信息→变更合同网签信息→完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批量业务除外) 无锡市区房屋交易服务窗口地址和电话: 区域 地址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城中 复兴路118号三楼31-33号窗口 82723895 82703236 滨湖 滨湖区鸿桥路885号 85881920 锡山 迎宾南路17号 88702540 惠山 惠山大道108号 83599651 新区 长江北路12、12—2号 85259617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夏季工作时间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