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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济适用房后是否可以放弃?能否取回押金?放弃后是否可以重新申请?

发布时间:2017-11-15 10:2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办理放弃购买手续,需本人到复兴路122号2楼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已经选房并签订购买合同的,本人还需到房屋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合同手续,到时再取回押金。前往办理手续时需携带房屋买卖合同、相关费用的收据、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放弃经济适用房保障资格后,按目前政策规定需2年后(注销合同之日起)才能重新申请经济适用房。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也视为放弃,同样需2年后才能重新申请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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