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章备案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2 15:4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推进 “多证合一”进程,市公安局决定自5月15日起,对我市公章备案工作进行调整,将公章备案信息补录工作前移至刻制企业,实现新设企业一站式刻章的目标。现将有关事项调整公告如下:
1、在梁溪、滨湖、新吴等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增设公章备案点,负责本辖区公章备案工作。
2、新设企业公章备案由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受理、办理。(新设企业公章备案流程改为:用章单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持执照原件到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办理刻章,公章刻制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从系统调取工商部门推送的企业注册信息,补录相关内容后刻章。)
3、其他单位(团体)公章备案以及重刻、增刻、补刻等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办理。
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