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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8-08 10:5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36/2016-00222
发文日期
2016-08-08
公开日期
2016-08-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决算,行政,措施,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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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5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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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主要职能
  •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收入决算表
  • 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务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参与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方案,并贯彻实施。

(三)负责市级政务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以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和考核工作;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牵头制订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管理办法,并组织协调和监督进驻单位实施。

(四)负责对市(县)区政务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以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培训。

(五)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参与全市简政放权工作;负责协调进驻部门工作关系,牵头跨部门审批业务的流程再造和运行协调;牵头协调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踏勘、联合论证、联合审批、联合验收和现场服务;负责进驻部门窗口办件情况的督查、统计、分析;负责进驻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运行和管理;负责热线诉求件的交办、督办、协办工作;负责热线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反馈工作。

(七)负责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及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和协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牵头组织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拟定交易规则;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作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评估、信用管理工作,协调交易平台的服务保障。

(八)负责政务服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管理,以及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的维护;负责市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综合信息系统的平台建设、管理考核和运行维护;指导市(县)区、镇(街道)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开展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九)负责受理市政务服务相关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为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提供保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为政务办机关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政务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的总目标,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要求,大力弘扬“定了干、马上办、办到底”的工作作风,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各项改革举措有力有序推进,特别是通过“13828”(即:立足1个平台、顺应3个变化、提升8大功能、推进28项具体措施)的创新工作,蹄疾步稳,精准发力,推动“一办三中心”(市政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政务服务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这一年,市政务办政务服务大厅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6万余件,即办率38.7%,承诺件提速率39.3%;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共受理各类咨询诉求30万余件,派发成员单位电子工单8.7万余件,期限内办结率98.9%,群众回访满意率达98.4%,有效发挥了政府热线畅民意、察民情、务民需、树公信、促和谐的作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运行数据达775万件(其中:市级662万件,市(县)区66万件,乡镇(街道)47万件),累计运行数量突破3300万件,继续保持全省前列,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以开展“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为重点,大力提升“政务资源集聚”功能。围绕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点,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又取得了“五个进一步到位”的新成果,持续提升了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功能。一是职能归并进一步到位。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46个部门100%设有行政许可服务处,整建制进驻率提高了83%;二是事项集中进一步到位。在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集中进驻的基础上,各部门又新增了部分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与行政审批(服务)相关联的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三是人员进驻进一步到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30名窗口负责人由部门中层以上实职担任,占比83%,同比提高了12%;四是窗口授权进一步到位。各部门逐一授权事项“受理、审核、批准、签章、发文、发件”等全流程六个环节,窗口既受又理事项434项,直接授权率74%,同比提高了8%。五是网上监控进一步到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46个部门所有事项100%实施了网上运行,全过程受控,无超期办件。此外,在2014年编制完成46项全流程“套餐式”服务指南的基础上,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新增了“劳务派遣公司设立”、“家禽养殖办理”等20个行政审批(服务)“套餐式”指南,有针对性地提升了行政审批(服务)供给能力。

二是以实施“一照一码”为重点,大力提升“政务信息共享”功能。国务院强调,年内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之举,是顺应群众干事创业期望之举,也是创新政府行政管理之举,对于激发市场内在活力、增添经济发展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务办以“三步走”(即第一步“内资企业设立联办登记”,第二步“一证三号”,第三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方式,循序渐进、梯次推进,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改革时点要求,于10月1日准点将原先企业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通过“六个一”的方法(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个流程、一张执照、一份档案),实行“专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积极向市(县)区政务办(中心)推广应用,成功实现了市、县(区)两级政务办(中心)企业设立“一照一码”办理的全覆盖,为全市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更加便利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

三是以增设“服务专窗”为重点,大力提升“流程柔性再造”功能。创新是提升服务效能的有效途径,是引领政务服务发展的第一动力。年内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将过去分散在多个单一性窗口的行政许可权进行集中,在“材料、表格、时限、流程、数据”等5个维度上实现跨部门业务流程整合,在政务服务大厅已创立“空飘拱门审批”、“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内资企业设立登记”等3个联办服务专窗的基础上,年内又先后增设了“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国地税联办”、“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建设工程项目‘多图联审’”、“外资企业设立登记”等5个联办服务专窗,实行“一窗进、一窗出、一张表、一套材料、一个承诺时限”完成多部门(窗口)的审批,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政务服务质效提升,增强了办事企业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四是以加强“运行考核”为重点,大力提升“权力运行公开”功能。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各级人民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的要求,先后会同市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优化调整了《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考核办法》,针对市级部门和9个市(县)区的不同运行重点,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考核检查细则,大力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与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强力推进了全市行政权力运行“五覆盖一加强”工作(五覆盖:“地区、部门、事项、运行、监察”5个全覆盖,一加强:加强检查考核),目前实现了“地区”(市、市(县)区、镇(街)三级)、“部门”(50个市级部门)、“事项”(7530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等3个全覆盖,办理事项上网运行率86%,电子监察常态化在线监督。与此同时,还进一步提升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信息系统功能,与市经信委“信用系统”实施网络对接,为市发改委“企业扶持政策”平台、市商务局“双打”平台和市检察院“两法衔接”平台提供基础数据接口,在提升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增值服务上迈出了新的坚实步伐。

五是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重点,大力提升“服务形象展示”功能。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市政务办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先后组织开展11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专题研讨、3次集中党课,形成了“领导干部认真参加、各处室各党支部主动配合、党员积极参与”的浓厚教育氛围,有力促进了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强化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培训,先后对市(县)区中心分管领导、业务骨干、部分镇(街)中心负责人,各进驻窗口负责人、业务骨干,分中心、现场服务点负责人,以及我办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行政审批服务、作风效能建设、信息宣传业务”等5期360余人次培训。以政府网站普查和测评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网站架构和栏目,更好发挥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在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面的作用,促进了传播力、互动力、服务力和影响力的有效提升。年内,新华日报、无锡日报、无锡新闻、省政务服务动态等先后26次对我办创新政务服务的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扩大了政务服务改革创新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六是以开展“明查暗访”为重点,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监督”功能。开展督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方式。年内不间断组织对全市政务服务系统的作风效能建设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实现市、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督查全覆盖,镇(街)抽查率20%以上;群众对政务服务质量的投诉(诉求)及时回复率100%,处置满意率99%以上,并将有关督查情况,及时向各地、各部门、各窗口下发了15次督查通报。全面推行“短信评议、网上评议、现场评议、考核评议、行风评议、党内评议”等“六项评议”机制,对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情况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跟踪督查,共发送短信评议信息8586条;现场发放并回收满意度调查表866份;组织特约行风监督员,开展集中的作风与效能建设评议活动,为提升行政效能,落实各项目标、指标和措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是以提升政府热线“工单办复质量”为重点,大力提升“民生诉求响应”功能。制度管根本、管长远,既是工作成效的体现,又是巩固既有工作成效的保障。 一年来,市政务办从加强“整合资源、理顺体制、督办考核、队伍建设”等入手,在不断完善提升12345政府热线平台的服务功能的同时,形成了《政府热线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完善考核标准,强化督查督办,有效提高了群众诉求响应的办复质量。提请市政府召开2次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疑难工单综合协调会,积极协调、跟踪督办了40件群众关注的疑难诉求。突出“微信公共账号受理、移动视频勘查、移动终端APP办理”等网络服务功能,全面完成了政府热线信息平台二期建设,着力提高政府热线的答复响应和处置能力。真诚互动实施网络问政机制,快速主动地回应和答复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133条。进一步做好了电视新闻全媒体“热线12345”、广播“直通937”、“政风面对面”等节目的合作播报,拓展延伸了政府热线的服务响应功能。

八是以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重点,大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功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以及省、市部署要求,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会同编办制定出台了《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锡政办发〔2015〕127号)和《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锡编办〔2015〕74号),并与市发改委、机关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多次协调会商,相继解决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中遇到的事业单位登记、业务整合、资产审计、人员进驻等问题。在省内率先实现了“一办三中心”(政务办,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政务服务综合平台的一体化运行模式,建立了“行政审批、为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规范运行的工作机制,得到省政务办的充分肯定。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10表)本单位无此项收支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政务办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968.6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2.15万元,增长1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个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和12345热线服务外包费增加以及部分人员经费增加。其中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投资84.50万元,12345热线服务外包费增加25万元。

(一)收入总计968.61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968.61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112.15 万元,增长 13 %。

(二)支出总计968.6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873.13 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办机关和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保障机构运行、开展业务管理而发生的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13.55 万元,增长14.95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个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和12345热线服务外包费增加。

2.医疗卫生(类)支出30.57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办及下属事业单位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54.90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办及下属事业单位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双公示”对接系统升级改造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政务办本年收入合计968.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68.61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务办本年支出合计96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53   万元,占 53.5 %;项目支出451.08万元,占46.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政务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68.6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2.1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个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和12345热线服务外包费增加。其中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投资84.50万元,12345热线服务外包费增加25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上年结转情况。政务办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968.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15万元,增长13 %。主要原因与年度收入情况相同。

政务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0.16 万元,支出决算为 968.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一个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和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其中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投资84.50万元,人员经费增加59.33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 324.9万元,支出决算为36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了人员的基本工资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356.58万元,支出决算为35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50.79万元,支出决算为5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了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4.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个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4.89万元,支出决算为  2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 5.68 万元,支出决算为 5.6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双公示”对接系统升级改造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35.27万元,支出决算为3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后,依据公积金缴纳政策相应提高了缴纳基数。

2.购房补贴。年初预算为 5.5万元,支出决算为  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同住房公积金情况。

3.提租补贴。年初预算为12.02万元,支出决算为 1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调整工资后,缴纳基数增加。二是年中受理中心有1 名同志调出,平均下来是比年初预算略有下降。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务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7.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82.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政务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68.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12.15 万元,增长1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个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和12345热线服务外包费增加以及部分人员经费增加。其中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投资84.50万元,12345热线服务外包费增加25万元。政务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0.16 万元,支出决算为96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一个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和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其中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平台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投资84.50万元,人员经费增加59.33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务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17.5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82.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政务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1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6.3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2.23 %;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1.4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5.13万元,完成预算的  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了1名外出考察交流计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机票、境外食宿费、境外城市间交通费以及签证等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7.37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7.37万元,完成预算的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严格用车审批、行车路线规定,无特殊需要不派长途车等措施,降低运行成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燃料、保养维修、过桥过路及保险费。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费1.61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1 万元,完成预算的  8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来我办考察交流学习的单位比预计的少,同时,公务接待主要在机关食堂就餐。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来我办政务大厅办事的误餐人员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228 批次, 1235 人次。主要为接待政务大厅办事误餐人员。

政务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8.46万元,完成预算的 25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处级干部的脱产培训和全体在职人员到浙江大学进行政务服务专题培训学习。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13 个,组织培训70 人次。主要为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公务员能力提升培训、各个业务的专业培训。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5万元比上年减少 5.93万元,降低14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用比上年在基本支出中都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业运行:是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电力信息等方面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购房补贴:是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提租补贴:是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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